每日观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保全和传承

保全和传承

独立理财师:打破人身保险产品所谓“避债”卖点


独立理财师们喜欢做较大保额的保险,这时有人就会用所谓“避债”的观点来行销。这里正本清源一下。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对被执行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的通知

浙高法执[2015)8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近年来,随着资金理财化倾向明显,加上我省法院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越来越便捷、有效,不少被执行人转而的购买具有理财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为加强和规范对此类人身保险产品的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投保人购买传统型、分红型、投资连接型、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依保单约定可获得的生存保险金、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保单红利、或退保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均属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财产权。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二、各级法院应加强对被执行人拥有人身保险产品的查控,保险机构负有协助法院查询、冻结、处置被执行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的义务。

三、人民法院要求保险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处置被执行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产品及其财产利益时,执行人员应当出具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样式附后)等法律文书。

四、保险机构对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的协助冻结内容,既包括不允许被执行人提取该财产利益,也包括不允许将保单约定有权获得该财产利益的权利人变更为被执行人以外的第三人,或对保单约定的红利支付方式进行变更,执行法院应在协助冻结通知书中载明要求协助的具体内容。

五、人民法院要求保险机构协助扣划保险产品退保后可得财产利益时,一般应提供投保人签署的退保申请书,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拒绝签署退保申请书的,执行法院可以向保险机构发出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扣划保险产品退保后可得财产利益,保险机构负有协助义务。

六、保单尚在犹豫期内的,保险产品退保后,人民法院可执行被执行人缴纳的保险费。

超过犹豫期未发生保险事故的,只能执行保单的现金价值,负有协助义务的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单的约定计算确定保单的现金价值,提供给执行法院。

七、保险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执行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相关保险机构采取民事制裁措施。

本通知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2015年3月6日

独立理财师行业20世纪70年代起源于美国,逐渐向全球扩展。当前,中国面临经济转型,金融发展日新月异,越来越多的理财师离开金融机构,独立为客户提供服务。独立理财师网www.9icfp.com聚合的就是这些有梦想,有独立理财能力,持有各领域从业资格、AFPCFPCPBChFPCWMCFA等证书的独立理财师们。独立理财师网帮助从保险理财师,证券投资顾问,银行理财经理等理财相关岗位独立出来的金融从业者提供持续培训、特色产品、会客环境、沙龙支持和展业平台,帮助大家建立专业事业,获得持续收入,成功的享受高价值独立人生。

 

©2024  北京融益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43096号

客服热线:13910754318 客服邮箱 :13910754318@139.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郎家园10号东郎电影创意产业园B区3楼 网站开发:壹云科技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