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宁县政府的声明会不会成为未来政信类信托的风险爆发前的信号?拭目以待。
一份声明引发的影响
前几天,湖南宁乡县的一则声明,引发了金融圈的震动。
这份声明称,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财预[2017]87号文)和《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湘财综[2017]32号)文件精神,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等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担保,必须全面改正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
据此,2015年1月1日以来我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国有公司融资过程中出具的所有担保函、承诺函全部作废,其承诺、担保事项及行为无效。
请持有声明中涉及到的相关担保函、承诺函的单位,依法依规将担保函、承诺函按原渠道退回。
政信类信托的前世今生
在四五年之前,这种由地方政府财政担保的融资平台的债务在市场上是非常抢手的。
不少信托产品就是以这种债务作为基础资产,向投资者发行的。
而这些信托产品的卖点就是,“有地方政府或财政局出具的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承诺函,或者有当地人大常委会将债务纳入人大预算的决议”。
基于对公权力的信任,投资者对这种保证深信不疑。这种信托产品也被称作“政信类信托”。
然而,好景不长。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43号文)和《预算法》的修订,明确表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这就意味着,从那之后,地方政府再为自己的融资平台公司担保就是违法的了。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地方政府仍然继续发出担保函,金融机构明知这种担保函无效,但还是接受了,投资者则是像鸵鸟一样,装作看不见。
要知道,风险一旦爆发,拿着一张无效的担保函,受伤的还是最终买单的投资者们。
其实,从2016年中央不断下发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的文件开始,就陆续有地方政府要求撤回之前的承诺函或者是担保函。
2017年5月,六部委联合下发文件后,之前违规的担保函必然要得到清理,这点已成市场共识。
然而,即使如此,湖南宁乡县的这份声明也令人大跌眼镜。
单方面宣布承诺无效,即使是以法律的名义,也对其信用造成巨大的损害。
凡是做过这种事情的地方政府,未来无论通过何种手段再融资,金融机构和投资者都必定会考虑其会否赖账。
而2014年后取代原有融资方式而盛行的PPP模式,未来在规模迅速做大之后,又会面临什么局面?
起码,没有民间资本敢以任何模式,与这样的地方政府打交道吧?
虽然,在舆论的压力下,宁乡县政府撤回了这份声明,但是,造成的影响,将在很长时间内难以弥补。
对理财行业的影响
这件事在理财方面的影响也甚为巨大。
这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大部分都通过影子银行,如信托和银行理财的渠道,流入了投资者的手中。
未来,这些债务一旦不能偿还,金融机构很可能是无法刚性兑付的。那么,其风险一定会转嫁到投资者的手中。
而仍然有懵懵懂懂的投资者,看到“政府”两个字,就像飞蛾一样,扑向火中。
各种金融群中,以这个为主打卖点者,比比皆是。下图就是笔者随手截的图。
当然,这也不是政信类信托和理财产品的末日。
如果说这种产品一定还不了款,那也未必。不过,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它是有还不了款的可能的,不像宣传中吹的那么好。
风险控制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还是要以资产配置的方式,去分散风险。
从前那种把所有资产都买成政信类信托的投资方式,已经不再适宜现在的市场了。
当下,应该削减这种政信类产品在资产组合中的比例和集中度,以降低整个组合的风险。
无论投资于什么产品,都要擦亮眼睛,不让夸大宣传冲昏了头脑。
凡是不提示风险、只强调收益来销售金融产品的人,一律要加入自己的黑名单。
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坑越来越多的市场中,不至于落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