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则新闻
前几天,有报导称,杨振宁已经分配好了自己的遗产。
其中,翁帆得到了一套位于清华大学附近的别墅的使用权。而杨振宁与已故前妻杜致礼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将获得现金资产。
翁帆获得的是清华专门给杨振宁建造的一座三层小别墅,但是这座别墅杨振宁只有居住权,产权还是归大学所有。
这种分配方案就意味着,翁帆在未来杨振宁的遗产分配中将一无所得。
消息一出,网络立马就炸了。
大部分人是为翁帆鸣不平的。
有人说:“上亿元的资产,一点也没分给人家?只有别墅使用权!一把年纪娶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妻子,临走前上亿资产一分不给人留?也许人家不要,但你也得给啊。老人家,您到底是怎么想的?”
还有人说:“明显被骗了,白当了十几年免费保姆。世界上最普通的夫妻,如果男的真的爱女的,死后至少会留点财产个老婆。不可能一点不给的。”
当然,也有人说:“嫁人要不就图钱,或图人,图人又分图皮囊跟图才华、内涵、阅历之别,杨振宁除了没色相其余方面都出类拔萃,翁帆怎么就不能图才阅历跟内涵呢?社会的诋毁越多,人翁帆就在财方面变现的越无求,也算对庸俗者一种抨击吧,又有人要失算跳脚了,至于翁帆在这场结合中得到了什么?‘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后来,因为影响太过强烈,引起杨振宁的助理出来辟谣。
2
这种谣言为什么会传得这么离谱呢?
根子在人们对于老夫少妻这种模式中遗产安排的关注。
杨振宁如果真的按照谣言那种方式分配遗产,显然大家会认为他对不起翁帆十几年来的付出。
而如果翁帆拿到了遗产的大头,那世人又该说她当年嫁给杨振宁是为了图财了。
看起来,无论怎么分,二者都没办法令旁观者满意。
当然,日子是两口子自己过的。怎么分配和旁观者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只要人家自己满意就行了。
问题就在于,怎样才能让两口子都满意?
其实,对所有老夫少妻的搭配,未来的财产安排都是一个困局。
老夫少妻的搭配,一般都是丈夫的财产较多,而且这些财产来自于婚前的比重较大。
再考虑到这种婚姻中,很多人在婚前都会进行财产公证,或者是提前以信托等方式作出安排。
“少妻”一方在离婚或者“老夫”去世后,其财务上的保障是不大的。
3
看看同样的例子
这方面的例子以邓文迪的例子最为明显。
2013年,邓文迪正式结束了与传媒大亨默多克14年婚姻,恢复单身。
时年45岁的邓文迪据信将保有位于纽约市曼哈顿区第五大道的一套豪宅。她与默多克8年前买入这套住宅时,出价4400万美元。
另外,默多克位于中国北京的一套房产也将归她所有。
看起来这也挺不错了。不过,较之默多克家族财富大约134亿美元,邓文迪分到的不过是九牛一毛。
而且,她分得的是两套不动产。如果不变现,则维持以前的生活水准,将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如果有孩子,这种情况还好一些。邓文迪和默多克有两个女儿,她们是有家族财富的分配权利的。
这样,邓文迪的权益也可以借女儿而有所保障。
但是,如果没有孩子,未来一旦离婚或者男方死亡,女方净身出户的概率都很高。
不仅“老夫少妻”的搭配会出这样的问题,而“夕阳红”二婚中,这样的财产纠纷也比比皆是。
若一方婚前还有子女,问题就更多。
在这样的情况下,除非对这方面非常无知,一般婚前财产较多的一方,会有很多手段可以保障自身的利益。
比如默多克做的信托就是一例。
而对于婚前财产较少的一方,如果结婚的目的就是求对未来有一个长期保障的话,那就比较麻烦了。
因为没有人能预期到未来的场景。即使不离婚,也不能保证另一半没有暗里留下遗嘱,将所有婚前财产留给他的子女。
这个时候,仅仅要求对方立下遗嘱,将部分遗产分配给自己是不行的,哪怕是公证遗嘱。
因为法律规定,订立日期较晚的遗嘱效力最高。
从保全与传承的角度,这样的情况下,婚前财产较少的一方如果真是为钱结婚,很可能鸡飞蛋打。对方有良心,可能给你留一笔钱,要是没有良心的话,一分不留也完全合法。
4
风险防范
结婚还是要冲着对方这个人去,而不要冲着对方的财产去。
为钱嫁一个老男人,很可能得不偿失。
多掌握保全与传承方面的知识,合理合法的保护自己的利益,不至于遭受本可以避免的损失,这是每个人都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