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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蓉开了劈腿卷款一条龙培训班?她的闺蜜也干了!

 

王宝强和马蓉的离婚案还没有个结果,最近,娱乐圈又爆出一场离婚案,居然还能和马蓉扯到一块去。

据知情人透露,演员刘斌与妻子王丽君年龄相差二十岁左右,两人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女儿在美国出生,每半年要换一次国籍纸,去年去美国换国籍纸期间,刘斌发现王丽君疑似出轨,回国后直接拿着证据找王丽君对质,王丽君状态非常癫狂,甚至直接拿剪刀指着自己。那段时间两人经常吵架,相互推搡,所以王丽君身上有一些淤青,现在王丽君就是以此作为家暴的证据提交到了法院

去年9月份王丽君联合弟弟等人,一夜之间搬光了刘斌天通苑房子里的家产,包括一些古董字画之类的东西,连孩子的照片都没留,直接清空了。当时监控拍到王丽君等人搬走了180箱东西,但昨天法院查封的时候,却只有80箱,剩下的100箱应该是被转移了

去年9月王丽君带着孩子失踪,失踪期间住的地方与马蓉非常近,因为马蓉不方便出门,所以王丽君就帮忙买菜做饭,照顾得非常周到。怀疑王丽君想要孩子也是为了家产,因为她跟孩子的关系也一般。

刘斌还向全明星探爆料,自己的妻子与马蓉一起住过好几年,两人当年在团结湖租了一个两居室同住,是真的闺蜜,而此次妻子抢财务夺孩子,都有马蓉在暗中出谋划策

多么狗血的事情啊。敢情这是有培训班的,路数都相似,还都是一条龙服务啊。

此次的受害人刘斌,自己也不能算白莲花。这次闹崩的王丽君已经是刘斌的第三任妻子。连续几次的婚姻失败,显然刘斌也应该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了。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婚姻在当下是多么脆弱。曾几何时,婚姻关系是稳定的,建构在其上的财产关系也是相对稳定的。但是,社会在发展变化。民政部公布的《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中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84.1万对,粗离婚率为2.8‰。相比2002年中国粗离婚率仅有0.90‰,13年来,粗离婚率逐年攀升。

所谓粗离婚率,即一定时期内,离婚的次数或离婚的对数除以总人口数。对比结婚数据来看,2015年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224.7万对,比上年下降6.3%。这样计算起来,差不多每三对夫妻结婚,就有一对夫妻离婚。

我们能不能有一天看到更奇葩的数据,比如结一对就离一对?考虑到13年里离婚率就上升了三倍,而结婚数量却逐渐下降,这种情况还真没准在未来发生。

那么,既然婚姻已经从耐用品变成了消耗品,我们理财师就要考虑了,一旦离婚,则财产必然将会分割。在分割的过程中,感情都已经不在了,纠纷也就在所难免。那么,有没有什么准备,是该在事先做的呢?

 

其实,在小夫妻俩如胶似漆的时候,在恩爱夫妇琴瑟和谐的时候,和人家提未来可能会离婚的事情,无异于焚琴煮鹤,有可能被人家给打出去。但是,在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下,我们能看到的案例都是老实人吃亏。那么,与其没有远见,未来吃亏,不如先做小人,把丑话说在前头,把准备撂在明面上。当然,这些准备不是占人便宜的准备,而是防止吃亏的准备。

知人知面不知心。用金钱考验人性,从来得不到好的结果。群友@Kaiser Hu今天提到一件趣事:“7年前,某上级领导问我们,看厕所的工作,月薪3000,干不干,没人干

月薪4000,还是没人干

月薪5000,有人表示要考虑一下

月薪8000,有人说可以”

钱够了甚至可以改变价值观,让你去做一些本来认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去做的事情。故此,作为理财师,我们要本着为客户负责的心态,给他提出财产保全方面的相应建议。

 

其实,一般来说,对于比较清晰的婚内共同财产,争议是比较少的。有争议的,一般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房产、存款等,没有做好保护,被夹杂在了共同财产之中被分割。或者是夫妻双方在婚内财务地位不平等,导致最后一方指责对方藏匿财产。

所以这些建议,也应该分为两类。

对于婚前财产来说,一般做到明确产权最重要。《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对于产权明晰的婚前财产,在出现纠纷时,法院一定会正确判决的。比如婚前购房,最好在产权证下来后再领结婚证。再比如父母掏钱给孩子购房,一定要保留相应单据,以便未来举证。在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中,对于这方面的相应规定很多,我们在之前的讨论中也都提到过,这里就不再赘述。

对于婚内财产,比较麻烦。中国人好面子,总认为婚内提钱的事情伤感情。问题在于,很多时候提感情也伤钱啊。如果能提前做好约定,将该明确的事情提前明确好,反而更容易保证不出问题。

群友@皮皮律师在讨论时提到:“我认为:

婚后对于双方的财产收入要尽量做到心知肚明。

对于房产、车辆等需要登记的财产,尽量登记在两人名下,不要登记在配偶一人名下。

为自己购买足够保额的各类保险,防止意外以及财产流失。”

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会有效的规避一方通过抵押或质押财产给第三方的方式,转移大宗财产。而且,不关心对方的收入未必是好习惯,这样未来真出现纠纷的时候,自己都无法做到心中有数。

当然,如果签署婚内财产协议,将财产方面的约定正式写在纸上,那就更好不过了。约定大于法定。本着平等的心态,事先确定好财产分配,比起未来撕破脸,要好得多。

 

其实,无论做什么样的准备,都比不上找到一个能真正共度一生的人。人品重于外在。单纯图对方有钱或者外貌协会的会员,都比不上一个三观相同,积极向上的优秀青年。之前那些准备,只为做到尽量不在婚姻万一破裂的情况下人财两失。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也愿天下眷属都不要最终劳燕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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