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理财子公司正尽快赶来。
记者17日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银保监会日前正式批准中国工商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至此,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家大型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申请均已获批。
银保监会表示,获批设立理财子公司的五家大型银行正在抓紧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实现理财子公司开业运营,扩大机构投资者队伍,为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提供更多新增合规资金,更好满足多样化金融需求。
五大行理财子公司注册资本金约600亿
被认为可能存在竞争关系,而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注册资本,远远超过公募基金公司。以五大国有银行理财子公司和旗下公募基金对比,完全不在同一个数量级。
五大国有行设立理财子公司,都是百亿级别的注册资本。而旗下公募基金注册资本仅为一两亿元,即使经过10多年发展累积,净资产也无法与理财子公司注册资本相比。
理财子公司注册资本:工商银行拟不超160亿元、建设银行拟不超150亿元、农业银行拟不超120亿元、中国银行拟不超100亿元、交通银行拟不超80亿元。五大国有行合计为610亿元。
还有26家银行在上路
本次银保监会公告,除公告工商银行理财子公司获批,还表示有多家商业银行申请已获受理或拟提交申请。
根据中国基金报记者2018年12月的统计,截至当时公告拟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就已经达到26家(含五大国有行)。
新规允许理财子公司直接投资股市
我们最后来回顾一下2018年四季度,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给予银行理财子公司有哪些利好。
1、可以直接投资股票
在前期已允许银行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
市场认为,这对股市是大利好,市场将迎来更多入市资金。
2、无销售起点门槛
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的监管规定,不在《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
之前理财新规规定,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理财子公司办法进一步将门槛降至零,不再设置销售起点金额。
3、销售渠道扩充
子公司理财产品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也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
市场认为,销售渠道扩充利于提升规模。
4、个人首次购买理财无需强制银行网点面签,线上销售门槛降低
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监管规定,不强制要求个人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面签。但依然要坚持“双录”(录音录像)和专区销售等规定。
5、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为结构性产品设计创造条件
此前银行理财新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发行分级理财产品。但理财子公司被允许。但有以下规定:
分级理财产品的同级份额享有同等权益、承担同等风险,产品名称中应包含“分级”或“结构化”字样。
银行理财子公司不得违背风险收益相匹配原则,利用分级理财产品向特定一个或多个劣后级投资者输送利益。分级理财产品不得投资其他分级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对优先级份额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理财产品的分级设计及相应风险、收益分配、风险控制等信息。
6、合规私募机构纳入理财合作范围
与“资管新规”一致,规定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所投资资管产品的发行机构、受托投资机构只能为持牌金融机构,但私募理财产品的合作机构、公募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可以为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为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同时,对可作为理财合作机构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出了相关要求。
7、非标投资政策放松超预期
在非标债权投资限额管理方面,根据理财子公司特点,仅要求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分析评论称,取消非标余额不超过总资产4%和单一客户非标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10%限制,仅保留不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的要求,银行投资非标空间大幅提升。
8、鼓励引进外资,细化风险管理
理财子公司应当由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商业银行作为控股股东发起设立;股权结构上可以由商业银行全资设立,也可以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企业共同出资设立。
鼓励商业银行吸引境外成熟优秀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引入国际先进的专业经验和管理机制。
9、风险管理
第一,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要求理财子公司按照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10%计提风险准备金;
第二,要求理财子公司遵守净资本相关要求,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第三,强化风险隔离,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理财子公司与其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之间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严格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合作,防止风险传染、利益输送和监管套利;
第四,遵守公司治理、业务管理、内控审计、人员管理、投资者保护等具体要求。此外,根据“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还需遵守杠杆水平、流动性、集中度管理等方面的定性和定量监管标准。
10、注册资本和其他准入条件
理财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同时,还应遵循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从业人员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其他准入条件。
理财子公司给公募基金、市场格局带来影响
对于银行利好
理财子公司的设立一是有助于银行自身规范理财行为;二是对现有的理财业务的市场竞争格局产生影响,从而推动银行理财市场发展壮大;三是在理财子公司的挑战下,公募行业内部或面临一轮重新洗牌,尤其是对货币基金产生一定的冲击。
对于公募基金不利
银行未来代销的公募理财产品中自然会优先推荐自己旗下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而当前银行仍是公募基金的主要销售渠道,必然在销售层面给公募基金带来压力;
其次,银行在货币、债券等固定收益领域本来就就有传统优势,理财子公司设立后,银行或将更倾向于将资金委托给旗下子公司管理,而不再委托给基金公司,可能会给公募基金的固收业务带来规模上的压力。
对于股市是利好
理财子公司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导到二级市场层面上去。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后,可以购买二级市场股票,这很多业务需要通过公募和优质的私募公司来解决,所以理财子公司对公募来说,不会有太大的压力。
对于百姓利好
在风险管理方面,银行类理财子公司的合规与风控要比其他财富管理机构要有保障,与资管新规要求一致,理财子公司也需要按照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10%计提风险准备金,并遵守净资本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