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最懂你的人,是税务!你却迎娶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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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知道只有死亡能够让我躲开你的如影随形,你是我命中躲不开的宿命。 但是,每每的面对责任和索取让我非常不自在。
我要迎娶她。她就是保险。
她给我一个不用面对你-“税务”的轻松时间,让我暂时躲开你的时时迫近。保险中的一类,年金保险让税务延迟缴纳。
她给了我一个少被你索取的理由,其中大病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
她给了我更多,当我离去时,她给了我被你最后追索的资金,让我的继承人留下更多。
附录:
保险的税优政策:
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 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发布《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之前已经有包括北京、天津在内的31个城市试点了商业健康险抵扣个税,7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3. 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4. 2018年6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就是指个人缴纳保费时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税(指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缴纳期间的账户收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税,同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试点通知》,“个人”分两种,一种是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也就是拿工资和劳务报酬的自然人;一种是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什么是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就是纳税人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
试点地区?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